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业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5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办工作指南的函》(鄂人社办函〔2023〕35号)文件规定,洪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对企业进行宣传同时,为更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执行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推进“免申即享”的方式,依据社会保险系统提取数据,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通过对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推送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的数据对比及核查,符合申报条件10家,申报企业职工28人(其中毕业两年毕生2人、应届高校毕业生28人),核定金额2.8万元,现予以公示,附:洪湖市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明细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