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沈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过项目申报、计划下达、标准起草等环节,沈阳市路灯管理局、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已完成《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等3个标准项目起草工作,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表》(word版)反馈至我局(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项目意见反馈途径如下:联系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邮编:110016联系人:李群联系电话:024-24011191附件:1.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技术规范2.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评价规范3.高校食堂用能节约管理规范4.反馈意见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8日附件:附件.zip意见征集姓名:*身份证:*职业:请选择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工人农民学生医生教师律师文体人员现役军人自由职业者个人经营者无业人员退(离)休人员其他*联系电话:*邮箱:*意见:*验证码:看不清换一张*提交重置意见征集已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