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完成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现就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承建主体公告如下:一、申报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三、遴选条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的承建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应是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涉农服务企业、财务公司或社会组织等市场经营主体,服务团队要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法律及业务知识,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年审、财务、金融保险、项目申报、运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等方法,能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任务,五、服务范围服务中心是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市场主体或社会团体,(一)委托指导服务1.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3.指导农民合作社执行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遴选优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软件,为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辅导培训服务,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人才库,7.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指导服务,(二)代理代办服务为经营主体提供注册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年报报送、财务代理、税务申报等代办托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