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马銮湾新城鼎美中学周边配套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300103号)等文件,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鼎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马銮湾新城鼎美中学周边配套工程项目,该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0.3025公顷,项目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涉及1个集体经济组织,二、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7日起30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五、评估时点以本征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海政征〔2023〕49号)发布之日(2023年7月16日)为准,六、禁止事项自本征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张贴)之日起,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征收工作点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街道办事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联系电话:0592-6315667(三)征收实施单位:厦门海沧土地征收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蔡晨曦,附件:1.马銮湾新城鼎美中学周边配套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马銮湾新城鼎美中学周边配套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图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