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宁波市乡村产业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甬农发〔2022〕95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乡村产业振兴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甬农发〔2023〕50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乡村产业振兴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甬农发〔2023〕61号)文件精神,宁波市奉化区镇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酵素农业及果蔬采摘品鉴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被列入宁波2023年宁波市乡村产业振兴资金实施项目,现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宁波市乡村产业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108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乡村产业项目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3〕80号)和《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奉农〔2022〕88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宁波市奉化区乡村产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奉农〔2023〕25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已完成80%,本次计划预拨至80%,需拨付补助资金150万元,宁波市奉化区镇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酵素农业及果蔬采摘品鉴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调整报宁波备案确认,项目已全面启动实施,需拨付补助资金50万元,(详见附件),各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申报建设内容和时间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项目真实性、准确性和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财务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责,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预拨第二批2022年度、2023年度宁波市乡村产业振兴资金实施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序号年度实施主体名称项目名称类型计划实施期限项目实施地点核定计划总投资(万元)宁波市财政计划补助额(万元)第一批已预拨宁波市级补助资金(万元)第二批需预拨宁波市级补助资金(万元)12022宁波市奉化区振西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公共设施2022.6-2023.5奉化区西坞街道泰桥、四维等村200050025015022023宁波市奉化区镇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酵素农业及果蔬采摘品鉴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公园)农业基础设施项目2023.1-2023.12奉化区大堰常照村、张家村、大堰村等357.8107.34050合计2357.8607.342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