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和《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符合稳岗返还的企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71-62652725,62655116,2023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明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