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潮州市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局直属分局:现将《潮州市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1日潮州市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第二条我市上年度获得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资金补助管理工作,第三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二章补助范围和对象第四条补助范围: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具体是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补助项目: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每年由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具体申报要求,县(区)企业的补助项目向其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后推荐上报市市场监管部门,市直企业的补助项目直接向市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补助资金项目的具体管理和实施,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运行,附件: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潮州市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