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各相关部门、各街镇:按照市商务局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新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2023年第二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组织辖区企业按照《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关于支持实施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津商市场〔2023〕13号)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和推荐函报送至区商促局,二、梳理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项目,请各单位做好项目收集和汇总,填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于12月20日前报送区商促局流通业室OA邮箱user247,附件:1.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关于支持实施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2.项目推荐函(模版)3.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联系人:王兴伟,联系电话:022-65306107)2023年12月4日附件下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关于支持实施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