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拟向下列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举报,对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举报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330号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科举报电话:0832-2286531,邮编:641000附件:2023年12月市本级新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市本级新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相关附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