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市本级5户企业均符合申报稳岗返还的条件,拟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予以公示,名单详情请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32)2285687、2228226附件:内江市2023年市本级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二批)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6日附件内江市2023年市本级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二批)序号单位名称参保人数(人)裁员人数(人)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元)返还金额(元)1内江曙兴房地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602617.21570.322内江国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027680.1216608.073四川省内江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1607927.444756.464内江市保险行业协会404981.082988.645内江悠途网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602617.21570.326合计56045823.0427493.81相关附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