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南昌市城市家具暨道路全要素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南昌城市道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昌市中心城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经开区、高新区、湾里管理局)道路改造、扩建和新建工程中涉及全要素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管养维护等活动,第三条城市家具是指城市道路空间中的各类户外环境设施,指导具体道路全要素详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实施和竣工验收,严格按照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要求实施项目,第二章规划、设计审批第七条规划、设计审批阶段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及市发改委牵头,协调并征询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属地政府等单位意见,并确保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中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中落实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交通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全要素详细规划设计指引编制费用,并确保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中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与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各类管线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明确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的各项技术要求,属地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管局等相关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和各类管线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建设严格按施工图对道路和城市家具进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