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关于开展低碳乡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生态(能))〔2023〕77号)要求,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低碳乡村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经县、市逐级上报,综合考虑项目执行期内资金整合、建设内容、减排数据和推荐竞争力等条件,现将低碳乡村培育项目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方式:024-86268134,nyhbsyb@163.com来信地址:沈阳市香炉山路5号,110034附件:辽宁省低碳乡村培育项目拟推荐名单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12月5日附件:辽宁省低碳乡村培育项目拟推荐名单1.建平县八家农场新房身分场2.阜新县佛寺镇查干哈达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