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文旅发﹝2023﹞71号文件精神,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及监管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已受理凤县爱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审查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单位名称:凤县爱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二、营业地址:凤县双石铺镇天水路聆江国际附属楼三、经营项目:架子鼓、吉他、钢琴、书画、视唱练耳、声乐、书法、美术、口才、舞蹈四、建筑面积:327(平方米)五、营业面积:304(平方米)六、法人代表:王玮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止)场所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示事项及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我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电话:0917-4806935地址:凤县文化和旅游局凤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