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制定了2023年住宿、餐饮、家政等商贸服务业市场主体倍增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组织所属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家政等商贸服务企业申报,现制定商贸服务业市场主体倍增项目申报指南如下:一、支持范围(一)2023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新增限上住宿、餐饮企业,(二)2023年品牌住宿、餐饮企业在社区、街区、园区、景区、城市商业综合体、美食旅游路线、农家乐等新增的住宿或餐饮经营网点,(三)2023年餐饮企业建立的中央厨房,二、申报标准及支持方式(一)2023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新增限上住宿、餐饮企业,(二)2023年品牌住宿、餐饮企业在社区、街区、园区、景区、城市商业综合体、美食旅游路线、农家乐等新增的住宿或餐饮经营网点,(三)2023年餐饮企业建立的中央厨房,三、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省内登记注册,(二)项目申报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为限额以上(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餐饮企业,四、申报材料及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真实性声明(附件1-4),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管理状况、经营状况、上年度财务情况等,五、项目评审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附件:1-1.申报材料封面格式1-2.申报材料目录次序1-3.项目单位申报表1-4.材料真实性声明请点击下载:晋商消费函〔2023〕55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