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人员,将按国家规定被暂停发放养老待遇,请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密切关注本人资格认证有效情况及最新待遇发放状态,或因逾期未认证被暂停发放待遇的人员,请及时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微信小程序、“中国领事”APP等“不见面”方式补办资格认证手续,经确认符合领取待遇资格的,我局将恢复待遇发放,当月15日前完成资格认证的,待遇在当月补发到账,或需进一步核查待遇享受资格的,待遇在认证通过的次月10日前发放到账,附件: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资格认证操作指引.doc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