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9号)、《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台财农发〔2023〕4号)、《关于做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路农水〔2023〕73号)、《关于预拨路桥区2023年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路财农发(2023)3号)等文件,2023年路桥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共493253.91元(中央资金492900元,区资金353.91元),按照各镇(街道)所上报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符合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条件的种植户1997户(规模大户152户,种植面积共计86687.5亩(规模大户83049.06亩,结合我区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预拨情况和规模种粮补贴面积,清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补贴标准5.69元/亩,规模大户享受资金按照“多还少补”原则,在规模种粮补贴中进行结算,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附件一: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不含大户)一次性补贴拨付清册.docx附件二:2023年实际种粮大户一次性补贴拨付清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