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日照市深化科技改革攻坚若干政策》(日办字〔2021〕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二、申报要求1.专项补助资金按平台建设前期依托单位先行投入资金不超过30%的比例,2.申报单位(平台依托单位)应符合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社会信用体系”标准等相关要求,平台主要负责人及平台依托单位和法人代表不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该平台购置科研仪器设备,三、申请材料1.日照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平台批复文件、建设单位先行投入资金证明、建设方案及建设进度完成情况等,2.若为合作共建平台,须另附相应合作协议复印件,须另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四、申报程序1.申请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于2023年12月7日前向所在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2.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联系人:高强联系电话:8785728电子邮箱:kj8785728@rz.shandong.cn附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申报表日照市科技局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