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为全面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打好“美丽湾区”收官之战,根据《金山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程考核实施细则》(金乡村振兴办〔2023〕13号)和《金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金农〔2021〕147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委办局对全区124个村开展了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程暨村庄清洁年度考评,根据考核结果,对排名前70名的村(附件1)予以资金奖补,共计奖补资金3200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1600万元,奖补资金需用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农村人居环境积分制应用等方面,并建议安排区级奖补资金不少于20%用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应用,请各镇(高新区社区)严格按照《金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落实镇级配套资金,指导各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此通知,附件:1.2023年度金山区村庄清洁行动年终考核评分表(前70名)2.2023年度村庄清洁行动奖补资金明细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