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林镇、金山卫镇、廊下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商请拨付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等中央补助经费的函》(沪农委〔2023〕196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的通知》(沪财农〔2023〕49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2022年度全区共计4家养殖场符合补贴条件,补贴资金共计122.09万元,其中上海松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春生态农场85.92万元,上海卫晟养殖业有限公司0.56万元,上海沁侬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种猪四场22.05万元,上海沁侬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朱行分公司13.56万元,特此通知,附件:金山区2022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明细表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