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自取得贵州省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二)延续注册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三)变更注册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与新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执业单位名称变更之日起60日内申请变更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变更注册申请表(见附件3),(四)注销注册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停止执业的,三、办理程序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申请、受理和查询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管理系统(https://www.jtzyzg.org.cn/GLGCZJ/LEAP/glgczj/html/index.html)办理,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一)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和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中心官网每月公示准予注册的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名单,六、监督管理(一)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证书明确的等级及执业范围内进行执业,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二)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事项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或聘用单位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对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等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0851-85992697(厅人事教育处)七、其他贵州省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委托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中心承担,联系电话:0851-86523533(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中心)附件1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docx附件2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docx附件3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docx附件4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docx附件5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样式.docx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