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农办: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对2023年我市与持有有效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良种的农户、合作社等种子生产者,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按实际种植面积奖励,每交售50公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按实际种植面积奖励,今年浙江农科种业有限公司在钦堂乡建立订单水稻良种生产基地123.0亩(杂交晚稻制种123.0亩),实际收购杂交晚稻品种“春江16A”种子14514.0公斤,种子企业已完成订单良种收购、入库工作,并由所在乡(镇)将品种、生产面积、投售数量、拟奖励金额等内容在村级显著位置公示7天,按照《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0〕20号)的要求及相关财务规定,现将经审核确定的29028.0元订单良种奖励资金,通过市民卡银行卡号发放给订单良种生产单位(农户),附表:2023年省订单水稻良种奖励资金发放清单建德市农业农村局建德市财政局2023年12月1日建农〔2023〕235号---(农财)关于下拨2023年省订单水稻良种奖励资金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