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全省“四好农村路”发展由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转变,按照《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交公〔2023〕3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贵州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经县级申请、市级核查、省级评估验收等程序,拟将织金县、赫章县、纳雍县、威宁县4个县级单位命名为贵州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至11日,其间,若对拟将命名县级单位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851-85992478,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