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函〔2023〕14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个人申请的基层就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补贴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邮编:529600电话:(0662)7660602、7736048附件:阳春市2023年第二批次基层就业补贴人员名单.xlsx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