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鲁建房字〔2017〕1号)文件规定,我局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对《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根据工作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讯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A410房间,邮政编码:250099,邮箱:sjwkjjnc@jn.shandong.cn联系人:刘端国联系电话053151703696附件: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稿).docx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30日征求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