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起草了《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征求意见反馈单2.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1日征求意见反馈单文稿标题关于征求《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接收单位联系人李贵航,联系电话:0577-88962057反馈意见单位公章(联系人:电话:)附件2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市研发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第二条市研发中心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内部建立的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第三条市研发中心依托单位指组建市研发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第四条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备案市研发中心,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市研发中心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第七条市科技管理部门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上报的市研发中心开展形式审查,第三章运行与管理第八条市研发中心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对其进行绩效考核,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督导整改,经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按备案要求进行论证核实后,取消其市研发中心资格:(一)在申请备案、建设运行、绩效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