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市级重点服务组织评定及监测办法为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第二条农业社会化服务市级重点服务组织(以下简称“市级重点服务组织”)是指经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应标准、程序评定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等经营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第三条市级重点服务组织的评定和监测,第四条对评定为市级重点服务组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第二章标准第五条申报市级重点服务组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市级重点服务组织应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市农业农村部门每年确定20个市级重点服务组织,由各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通知到本辖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德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市级重点服务组织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区(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价,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市级重点服务组织候选名单在德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在监测年份向乡镇提交《德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市级重点服务组织动态监测表》、近两年工作总结、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合作社提供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新获得各种认证奖励证书复印件以及变更的相关材料,在《德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市级重点服务组织动态监测表》上签署意见,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市级重点服务组织评定不收取相关费用,附件:1.德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市级重点服务组织申报表2.德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市级重点服务组织动态监测表3.德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市级重点服务组织评分表附件下载.doc(作者:农业农村局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