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科技〔2014〕43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2〕19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请认定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在南宁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三)已认定为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2年以上的企业(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除外),(四)技术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二、有关要求(一)请申报企业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进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模块(http://www.gxgycx.com/)进行数据填报并按附件2编制申报材料,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18:00(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二)申报企业向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提出认定申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请于2022年4月18日前将推荐文报市工信局、财政局,(三)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认真做好2022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遴选和申报推荐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市工信局科技科梁卫平5530512邮箱:jwgxk@126.com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8楼10814室市财政局工交科林明海2189311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2〕190号)2.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3.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及说明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