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工作,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3〕49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17号)、《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再分配、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我局编制了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相关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相关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3-5810060,附件:清新区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计划.xlsx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