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第二条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指技术创新能力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及服务制造业发展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第四条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管理工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组织申报、服务、指导等工作,第六条申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泰安市内注册,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第八条申报材料(一)申报材料包括:1.《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见附件),第三章评价与管理第十一条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情况通过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功能区管委会将有关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第十六条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评价、撤销和调整等情况应同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开,附件3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编写提纲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关于印发《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解读:《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解读:《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例行吹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