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覃塘区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暂行措施(202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2023年11月28日覃塘区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暂行措施(2023年修订)为进一步提高覃塘区(以下简称本区)建筑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制定如下扶持措施:第一条【落户奖】对新落户本区特级和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鼓励政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首年产值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对于施工建筑企业(年产值达到1亿元及以上)申请总部基地建设,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特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的,给予100万元奖励,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给予10万元奖励,给予奖励10万元,第五条【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鼓励本区具备项目承包能力的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经核准不进行招标的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引导和鼓励覃塘区外大型施工企业与有资格能力的本区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其在本区外年度承包工程项目的承包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覃塘区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暂行)》(覃政规〔202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