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奉化区第二批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项目任务的通知》(奉农办〔2022〕21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镇(乡、街道)等名单的通知》(甬委农办发〔2022〕34号)、《关于公布浙江省首批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和城乡风貌样板区名单的通知》(浙风貌〔2022〕2号)、《宁波市奉化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农办〔2023〕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决定拨付新时代美丽乡村部分创建项目补助资金,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1〕1342号)文件,从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列支272万元,列报"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科目,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指导性任务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2〕398号)文件,从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列支109万元,列报"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科目,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新时代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99号)文件,从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列支19万元,奉化补助资金200万元,从2023年年初预算"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美丽乡村创建"项目列支,列报“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科目,附件: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项目部分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