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财工贸〔2023〕38号文件以及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灌南县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的通知》(灌商发〔2023〕11号)有关要求,经县商务、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初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现对2023年度灌南县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拟补助项目进行公示,具体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见附件,公示期:11月24日—12月1日,如有异议,请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县商务局:0518-83229567县财政局:0518-83289023附件:2023年度灌南县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拟补助项目灌南县商务局灌南县财局2023年11月24日2023年度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公示(2).doc2023年度灌南县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拟补助项目(推动流通现代化和促消费项目)(1).xlsx2023年度灌南县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拟补助项目(外贸稳中提质项目)(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