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季度,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150元/月,截至2022年3月,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共447户766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44户763人,农村低保对象3户3人,城乡特困人员36人,全市累计支出城乡低保救助资金173.67万元,支出特困人员供养资金6万元,支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7.36万元,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44万元,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12.92万元,市民政局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