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为进一步推进港口经营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港口经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2021年度港口经营信用评定考核工作,全市共47家港口经营企业登录“江苏省港口经营人信用管理平台”进行自评申报,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根据《江苏省港口经营者信用评分标准》(2020版)进行打分评定,评定结果在扬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现将2021年度全市港口经营信用评定结果予以公布,附件:2021年度全市港口经营信用评定结果.pdf扬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