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地方金融组织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豫金监〔2021〕89号)等文件规定,河南鸿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同意河南鸿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变更申请,并将该事项报告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现公告如下:变更住所,变更前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26号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5号楼10层26号,变更后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2号A座三楼301室,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