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盐田区未来产业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深盐科规〔2022〕1号)有关规定,做好我区2023年度第二批未来产业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条件(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主要经营场所均在盐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企业产业领域属于《深圳市盐田区未来产业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深盐科规〔2022〕1号)第五至第七条规定范围,(三)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企业为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企业为有效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且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前按照《深圳市盐田区未来产业企业认定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将申请材料纸质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联系电话:25169067、25229891),逾期将不列入2023年度第二批盐田区未来产业企业认定范围,特此通知,附件:深圳市盐田区未来产业企业认定项目申报指南盐田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11月20日附件:1.附件:深圳市盐田区未来产业企业认定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