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区驻通高校知识产权综合绩效评价的通知》(通市监发[2023]81号),经项目申报、受理审查、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环节,现将2022年度市区驻通高校知识产权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513-69818635附件:2022年度市区驻通高校知识产权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