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关于实施2022年度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莲农发〔2022〕15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报,村级、乡镇(街道)初审,区级审核,符合2023学年第一批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学生共234人,补助资金70.2万元,符合2022学年低收农户雨露计划“应享未享”补助条件学生1人,补助资金0.3万元,现将2023学年第一批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和2022年学年低收农户雨露计划“应享未享”拟补助学生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名单附后),1.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共10天;2.公示期间,请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中东路19号)反映,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0578-2132074(区财政局)0578-2609683(区农业农村局)邮箱:173684451@qq.com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附件:莲都区2023学年第一批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学生拟补助名单表.xlsx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0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