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办〔2022〕8号)等文件精神,对当年经验收合格的省级清洁生产企业,当年完成水平衡测试验收的企业,获得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现对拟享受第二批奖励的25只项目,共计奖励资金111万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从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诸暨市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8799639,附件:2022年度绿色制造类第二批奖励拟兑现项目汇总表.pdf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