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2号)文件精神,经官渡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审核、复审、终审,现将第一批符合申请标准的企业进行公示,补贴标准:1.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含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2.招用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3.县级以下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从2023年11月20日到2023年11月25日,第一批公示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明细表2023-11-17官渡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