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间环节建设,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评估工作,指具备成果展示、技术交易、政策咨询、资本对接、国际合作、知识产权评估、交流培训等部分或全部功能的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二、评估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评估流程及时间1、网上填报:请各服务平台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申报书》,同时上传证明材料,2023年11月24日前完成网上材料填报、提交,2、网上审查:请归口管理部门对服务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2023年11月27日前完成网上推荐、提交,并将正式推荐函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lskjjcgc@126.com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估结果,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