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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碧江区农业农村局 | 2023-11-17
第二条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和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授权当地供销联社委托化肥经营企业实施淡储工作,第三条化肥淡储遵循企业储备、财政贴息、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第二章化肥仓储管理第四条市政府成立化肥淡储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将化肥淡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农业农村局要积极支持化肥淡储企业,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每年按照贷款市场1年期报价利率(申报当年的首月)给予承储企业补助,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化肥淡储工作领导小组,第三章淡出责任第十一条化肥淡储承储补贴协议由供销联社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企业应根据化肥淡储的实际情况编报化肥淡储企业业务报告并填制《承储企业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补贴申报表》,并对当年的化肥淡储情况进行验收,供销联社负责把化肥淡储补贴资金按时、足额拨付给完成化肥淡储任务的承储企业,第十五条供销联社对纳入补贴范围的承储企业的货源调入、库存及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承储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完成淡储任务,承储企业才能继续承担淡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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