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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服务指南》的通知

龙南市交通运输局 | 2023-11-17
港口服务指南为引导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一、适用范围(一)为船舶、旅客和货物提供以下港口设施或服务的港口经营人,二、服务流程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提供港口服务基本流程包括发布信息、签订合同、受理申请、实施作业(提供服务)、结算费用和处理投诉,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与作业委托人签订港口作业合同、港口理货服务合同(协议),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提供365天、24小时的港口作业服务,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尽快恢复港口生产及相关服务,4.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提供365天、24小时的客户服务,鼓励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结合自身业务情况,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制定并公布的服务承诺和作业时限包括但不限于:①客户服务,鼓励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不断完善和拓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服务功能,2.港口经营人在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提供符合自身业务类型特点、满足客户需求的业务和服务功能,1.鼓励港口经营人在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提供包括装卸作业等业务在内的作业电子合同服务,6.鼓励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提供智能理货服务,4.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的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范围进行收费,1.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根据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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