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滨人社发〔2023〕17号)要求,我县对拟拨付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进行了初审,现将审核通过的第三批53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限: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43--8197779附件:惠民县拟拨付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名单公示(第三批).xlsx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