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3年度企业基础性人才补贴及企业引才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基础性人才引进补贴(一)申报范围及对象1、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正在享受以往人才资助但未满资助年限的人才,2、符合我县2018年政策未过时效期新申报人才,(二)申报材料及方式申报人须填写《2023年度宝应县企业基础性人才补贴申报表》(附件1)以及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经申报单位盖章),申报企业整理汇总填写《2023年度宝应县企业基础性人才补贴汇总表》(附件2),所有材料上报宝应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具体材料如下:1、申报人毕业证书(国境外学校学历的申报人,2、申报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宝地英才卡”复印件,3、申报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纳税证明并加盖公章,填写《2023年度宝应县企业基础性人才补贴继续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表格,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交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2、对企业新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的急需紧缺人才,(二)申领条件1、企业需为在宝注册且正常纳税、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等企业除外)的企业,3、人才需在2023年1月1日-11月30日期间引进,(四)申领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2023年度县“人才新政20条”兑现资金申领表》(附件4),附件:附件1:《2023年度宝应县企业基础性人才补贴申报表》(1).xlsx附件2:《2023年度宝应县企业基础性人才补贴汇总表》(1).xls附件3:《2023年度宝应县企基础性人才引进补贴继续申报人员汇总表》(1).xlsx附件4、2023年度县“人才新政20条”兑现资金申领表(1).doc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