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全要素多功能平台掀起创新创业热潮行动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函〔2021〕56号)《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十人社发〔2021〕22号)文件规定,经县级初审、市级现场核查、市人社局党组会研究,现将2023年拟认定的十堰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公示如下:1.丹江口市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2.十堰科技创新创业园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如对拟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8116391、8680245,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