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管委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组成专项检查组,二、检查内容检查组就现场实地扬尘管控现状、管理台账等内容进行了检查,主要发现问题如下:(一)施工许可告示牌内容缺失,(三)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距离过近,(四)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在生活区,三、整改措施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区内其余项目应根据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相应整改工作,根据《文明施工标准》(DGTJ08-2102-2019)6.3.3及6.3.4规定“施工现场应在围挡外侧醒目位置设置施工许可告示牌,施工许可告示牌内容应包括:施工许可告示、渣土告示、夜间施工告示、维权监督电话、文明施工承诺、扬尘控制措施、项日经理姓名及手机、接待电话、投诉电话等,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浦区建设、交通领域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监管工作的通知》(青建管〔2023〕205号)以及11月2日的《关于做好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运维工作的工作提示》,会同运维单位于12月2日前完成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浦区建设、交通领域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监管工作的通知》(青建管〔2023〕2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于现场发现的如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在生活区等不规范事项,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3年11月15日相关附件:青建管〔2023〕257号—青浦区2023年11月份扬尘专项月度检查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