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补贴金额的补充公示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昌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充电设施运营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发改局对上报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补贴资料进行了审查和核对,现将对符合要求企业和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拟补助金额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县发改局能源科,联系电话:86019958,附件:2022年度拟奖励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企业补充公示名单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1月15日附件2022年度拟奖励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企业补充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充电量(kwh)拟补助金额(元)1国网(绍兴)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常台高速新昌服务区充电站(台州方向)152941.0830588.222国网(绍兴)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常台高速新昌服务区充电站(常熟方向)146640.5229328.103国网(绍兴)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杭绍台高速镜岭停车区快充站(台州方向)111315.622263.124国网(绍兴)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杭绍台高速镜岭停车区快充站(杭州方向)87587.25175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