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南县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苍财农〔2020〕43号)有关要求及《苍南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苍农〔2021〕209号)、《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规则(修订)》(苍农〔2022〕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苍南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紫菜玻璃钢插杆生态养殖推广(大渔)”项目开展验收,经专家组现场核查、资料审阅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审价(评估),现将项目验收结果给予公示(详见附件),附件:2023年度苍南县紫菜产业和渔业联合体项目验收情况表苍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5日附件:2023年度苍南县紫菜产业和渔业联合体项目验收情况表序号实施单位项目名称验收结果1苍南县大渔镇南行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紫菜玻璃钢插杆生态养殖推广(大渔)2023年11月15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苍南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紫菜玻璃钢插杆生态养殖推广(大渔)项目进行验收,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和专项审计报告,形成以下验收意见:一、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基本齐全,二、项目单位已按要求建成:玻璃钢插杆紫菜生态养殖250排,其中(1)玻璃钢插杆(长15米)2860支,(8)海区调查、测量、规划、定位、立标10区,对紫菜养殖区域推广玻璃钢插杆方式养殖,消除海区废弃毛竹污染,项目资金支出基本符合苍南县财政涉农项目与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单位已基本完成了项目实施计划任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