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在全市推广《互联网广告统一标识》的公告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11-14
帮助消费者辨明互联网广告与非广告信息,使其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四、统一标识的推荐格式(参考附件1)(一)字体:黑体字,(二)颜色:白色或者与标注位置背景色具有显著差异的颜色,(三)大小:与“文字标题”字号保持一致,(四)位置:抖音:“文字标题”与“音乐图标”之间,小红书:“文字标题”与“右下角放大图标”之间,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遵守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时长、方式的规定。

更多精选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2023-11-14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